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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且多次违反与申请执行人达成的履行承诺,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王某、张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张某陆续向王某借款共计20500元。借款到期后,张某仅偿还400元便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王某向张某多次催要剩余未果,无奈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耐心向其释法析理,希望其尽快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积极表态,承诺一个月内将欠款偿还给王某,但时间到期后,张某电话关机,消极履行。为促进案件顺利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张某家中与其进行沟通,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张某再次承诺,保证两周内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承诺日到期后,张某再次食言。执行干警再次联系张某,询问其情况,得到的回复却与当初截然相反,张某以各种借口推脱还款。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执行法官于8月8日下午将张某拘传至法院。被拘传至法院后,张某仍态度消极不配合,声称一分钱也拿不出来。执行干警遂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内乡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依法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坚决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稿:郭贝 聂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