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失信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3月20日6点30分,镇平县法院执行干警准时集结,开展了2024年第10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为确保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有力开展、取得实效,镇平县法院执行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梳理摸排案件,针对案件具体情况,明确行动范围,制定行动路线。
杨某某诉曹某某合伙合同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曹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杨某某于3月13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20日早上,根据被执行人杨某某提供的线索,承办人张文龙带领团队成员火速前往镇平县某村庄内,敲开了被执行人曹某某的家门,将曹某某拘传至法院。曹某某被带至法院后,对生效判决表示异议,在承办人耐心的答疑解惑、释法明理后,曹某某表示愿意履行生效判决。但因无力一次性完成清偿义务,在张文龙及其团队成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截至3月20日17时,此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依法传唤被执行人14人,因拒不履行被司法拘留2人,达成和解4件,执结16件,执行完毕5件,执行到位65.5371万元,有力打击了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镇平县法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持续开展“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在提高执行力、优化工作效能上下功夫,用心、用情、用力,全链条落实执行规范化要求,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无死角打击拒执行为,高标准高效率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供稿:蒋欣利 张海林)